(张怀平、李跃安)近日,滦南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尾随盗窃银行取款客户案件3起,案值约24万元,犯罪嫌疑人田某(男,38岁,吉林省人)、杨某(男,38岁,吉林省人)落网。
2013年12月12日15时许,滦南县柏各庄镇荣各庄村村民赵某报警,称其停放于农业银行柏各庄营业所门口处的轿车玻璃被砸,车内19.9万元现金被盗。接报后,副局长王仲存、刑侦大队长王景山立即带队赶赴案发现场,并组织开展询问当事人、调取监控路线、走访周边群众等一系列工作后,迅速将一辆尾随被害人至案发地点的灰色捷达锁定为重大嫌疑车辆。
经对嫌疑车辆轨迹的细致分析,办案民警得知案发前后该车主要在秦皇岛市及辽宁绥中县活动,立即赶赴秦、绥两地,对嫌疑车辆进行摸排,并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锁定田某、杨某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4年3月18日,刑侦大队获取田某在廊坊市霸州某宾馆出现的重要线索后,大队长王景山亲自带领民警赶赴霸州将田某抓获。5日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吉林省四平市落网,且作案车辆亦被一同缴获。
经审,田、杨二人对其尾随被害人车辆,选择在农行营业厅门前作案,趁人不备砸毁汽车玻璃盗窃车内19.9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二人还交代了2013年下半年,分别在该县柏各庄镇及丰南区大新庄镇各盗窃车内现金2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田、杨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