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南马厂乡村民杨梅家,自家190平方米的3层楼房,竟在大白天被陌生人开着挖掘机拆了。在拆除过程中,其公婆被强行拖到室外,屋中财物也悉数“覆没”。事发后她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称“拆错了”。(3月25日《扬子晚报》)
自己家的房子被莫名其妙的拆了,当地警方却以“拆错了”回应,杨梅一家被开了一个特大的玩笑。强拆“拆错了”的景象,已有先例:如去年8月,宿迁市民陈月华串亲戚回来,发现房子没了,最后说是“拆错了”;同年12月,海南乐东老人陈龙的房子被强拆,施工单位也说是“误拆”。
我国是法治国家,更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拆迁行为却对群众财产如此的漠视,我们不禁要问政府何以要开如此的玩笑,最终到底玩笑了谁?
强拆就是强拆,不能在“拆错了”中轻佻烂尾。行政机关要有尊重、敬畏公民财产权的观念,不应用手中的权利去拿群众的财产玩笑,更不能用政府的公信力为这样的行为买单。这样的行为不但玩笑了群众的利益,更玩笑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将权利关进笼子里,就是要行政机关对权利多一分敬畏,合理利用权力,将权利用在为民服务上。
(剑雪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