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大型餐饮单位未发现使用河豚鱼
市民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12331举报
(强立新曹瑞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发出严禁使用河豚鱼的禁令后,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响应。该局对我市市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展开了拉网式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使用河豚鱼的情况。市民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河豚鱼,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1,该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过去,我市某饭店的河豚鱼颇有名气,记者致电该饭店,其服务人员说,饭店已不再销售河豚鱼,而是用另一种口味与河豚鱼差不多的鱼来代替。郑经理是一家高档饭店的负责人,她介绍,饭店开业多年来,从未制作过河豚鱼,万一有食客中毒,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河豚鱼禁令,市民有的表示支持,有的则颇感遗憾。张女士说:“禁令下得好,保护了市民的安全。”而李先生则遗憾地说:“河豚鱼处理干净后,应该没问题的,我吃了好多年,从未中毒过。今后吃不到河豚鱼了。”
记者从市农牧局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的河豚鱼养殖户主要集中在曹妃甸、滦南、乐亭。河豚鱼在餐饮服务单位的禁令对养殖户虽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会造成冲击,因为我市的河豚鱼主要是出口到日本、韩国等国家。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制作河豚鱼,市食药监局对餐饮单位发出严禁使用河豚鱼的禁令。禁令是从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河豚鱼再美味,有毒也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