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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食药监局提醒:眼疾患者谨防鱼胆中毒
发布时间:2014/4/24 8:25:58 | 人感兴趣

市食药监局提醒:眼疾患者谨防鱼胆中毒

  (强立新 曹瑞云) 民间有以鱼胆治疗眼病或作为“凉药”的传统习惯,所用鱼胆多取自青、草、鲢、鲤等淡水鱼,但因用量、服法不当而发生的中毒事故也不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眼疾患者谨防鱼胆中毒。

  青、草、鲢、鲤等淡水鱼类的胆汁内含有胆汁毒素,能严重损伤人体的肝、肾,使肝脏变性、坏死,使肾脏肾小管受损,尿液排出受阻,在短时间内即可导致肝、肾功能衰竭,也能损伤脑细胞和心肌。服用鱼胆时,人们一般都采用加热煮服或加酒冲服的方法,而胆汁毒素又不易被加热和乙醇所破坏,因此服用量一多,就会使人中毒。鱼胆中毒一般在服后5至12小时出现症状,但也有1小时就发病的。其症状初为恶心、持续性呕吐、腹痛、腹泻,继则多数病例出现黄疸、肝肿大、肝功能病变,尿少或尿闭,肾功能衰竭,也有一部分病例出现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症状。

  据相关医疗机构报道:服用鱼重1.75公斤以上的鱼胆1个或鱼重0.5公斤左右的鱼胆四五个,就能引起不同程度的中毒,服用鱼重2.5公斤左右的青鱼胆2个,就有中毒致死的危险。

  对鱼胆中毒患者的治疗应快速及时,先用催吐、洗胃等方法尽量排毒,然后采取各种对症疗法。预防鱼胆中毒的唯一方法,是要患者明白不要滥用鱼胆治疗,有必要使用时,应遵医嘱,严格控制剂量。眼疾患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轻信民间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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