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违约 游客少看景点获赔
消协提醒:发现旅行社和导游违约及时投诉
(雨春 学兵 曹瑞云) 我市一对夫妇近日到张家界旅游,其间因导游违约而少看了景点。两人回唐山后向开平区消协投诉,最终获得了1000元赔偿。
4月上旬,我市一对夫妇报名参加了双飞5日游览张家界等地的旅游团。但两人随团游览时,导游并未按旅游合同上的安排游览天子山景点,当他们提出质疑时,导游称天子山景点还没有开发。回唐后,他们向当地旅行社询问相关情况,得知天子山景点早已开发。为此,夫妇俩向开平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后,立即与旅行社联系,经调解,旅行社赔偿夫妇二人1000元。
开平区消协提醒游客,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选择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旅行社。在选择出境游时,除查看上述证照外,还应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赴台湾地区旅游时,还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建议出境游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出境旅游资质情况。在购买旅游产品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要约定好住宿、景点、餐食、交通工具、行程安排等事宜及需要另行付费的项目和价格。对合同中责任不清、条款不明的地方,应要求旅行社在合同中加以书面说明及填写补充条款。如发现旅行社和导游有违约行为时,应及时向工商消协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