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登记管理部分小餐饮 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将被取缔
(曹瑞云 陈月利)日前,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破解我市部分小餐饮无证经营的现状,该局制定了《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登记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暂时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部分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实现无缝隙监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路南、路北、丰南、古冶率先实行,下半年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据介绍,此次实行登记管理的小餐饮,主要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暂时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且经营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含鲜奶吧)、建筑工地食堂等小型餐饮单位,以及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小餐饮。今后,实行登记管理的小餐饮应符合场所、设备设施等10项基本要求,遵守建立台账、不得经营高风险食品等6项相关规定。
该局对纳入监管的小餐饮发放《唐山市餐饮服务登记表》,期限为3个月至1年,小餐饮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拒不登记的、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以及被取消登记的小餐饮,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对发现的小餐饮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