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部分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
(记者郑芃芃 通讯员陈月利)记者日前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破解我市部分小餐饮无证经营的难题,我市对暂时无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部分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实现无缝隙监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路南区、路北区、丰南区、古冶区率先实行,下半年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据介绍,此次实行登记管理的小餐饮,主要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暂时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且经营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含鲜奶吧)、建筑工地食堂等小型餐饮单位,以及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的小餐饮。今后,实行登记管理的小餐饮应符合场所、设备设施等十项基本要求,遵守建立台账、不得经营高风险食品等六项相关规定。
该局对纳入监管的小餐饮发放《唐山市餐饮服务登记表》,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小餐饮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拒不登记的、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以及被取消登记的小餐饮,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对发现小餐饮违法违规的行为,也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