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唐山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4/5/27 7:40:13 | 人感兴趣

我市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记者孙愫)记者从5月26日召开的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持之以恒狠刹“四风”,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明察暗访585次,查访各级机关和窗口单位1606个,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289个。其中,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7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各级纪委先后下发通报18期,涉及人员102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王东平,曹妃甸区六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正科级),为其女大操大办婚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张景瑜,原滦县滦州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出资为本单位全体职工购买、赠送的节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於劲松,乐亭县汀流河镇原纪委书记,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中午饮酒并与村干部发生争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镇纪委书记职务。

  4.李合增,迁安市阎家店乡李姑店村党支部书记,故意损坏集体财物,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刘志会,路北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明西里丙区社区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视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蒋玉双,古冶区唐山第十六中学校长,违反财经纪律,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且未开具收费凭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赵明玉,丰南区卫生局东田庄乡卫生院负责人,长期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张国庆,原丰润区浭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在项目征地拆迁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好处费1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董洁,市国土局路南分局地籍科负责人;周志辉,市国土局路南分局地籍科副科长。二人因工作失职,造成服务对象补办土地证业务时严重超时,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高继刚,遵化市工商局堡子店分局局长,在未取得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单位办公楼项目,存在边批边建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中指出,以上10起典型案件,既有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违规修建办公楼、工作期间饮酒和上网玩游戏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也有利用征地拆迁谋取私利、超时办理业务、违规乱收费等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这些行为,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格格不入,与“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对此,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起高度重视,以案为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据了解,在下步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紧盯重点领域、环节和人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问题,对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市纪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努力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26 9:29:27,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