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河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冀字〔201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唐山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任务,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全面完成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深入治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持续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比较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更加完善,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