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端午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记者孙愫)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狠刹“四风”,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端午节日期间,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通知特别强调,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实物以及购物券、购物卡,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休闲娱乐,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车旅游,严禁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贴补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通知要求,要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中央和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提前打“预防针”,防止变通反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表率作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通知要求,要强化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形成查纠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要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震慑“四风”的舆论强势,引导党员干部克服侥幸心理、增强敬畏之心、约束自身行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设置“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栏目,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对变相、隐形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12388,夜间及节假日2802277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