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迁安消协提示:预付款消费需谨慎
发布时间:2014/7/3 11:41:53 | 人感兴趣

商家爽约!客户埋单?

迁安消协提示:预付款消费需谨慎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孙鹏飞、郝国英)近日,迁安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预付款消费纠纷,照相馆负责人最终诚恳地向赵女士道歉,并退回700元钱。

  消费者赵女士到迁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5月份在迁安某照相馆承诺交款700元,即可在孩子满月当天亲自到家里为宝宝拍摄一组满月照,赵女士立即交了700元钱,打算等宝宝满月时照一组照片。但宝宝满月当天照相馆并未遵守诺言,之后的一个星期仍没有联系赵女士。赵女士遂找到该照相馆要求退回预交款,该照相馆负责人要扣除10%违约金和20%手续费。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照相馆负责人取得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照相馆负责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三款:“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迁安消协提示:在以预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预付款之前,消费者要与经营者订立书面协议,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约定清楚,并注明经营者的违约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经营者不要将承诺当成促销的一种手段,一旦对消费者作出承诺就要兑现,重合同守信誉才是经营之道。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1/26 19:16:58,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