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被禁用
(记者 郑芃芃 通讯员 史俊青)7月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被要求在食品中禁用。
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被禁止用于食品加工、生产和经营,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膨化食品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记者了解到,自该公告发布后,我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和宣传力度,重点检查各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督促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告知、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市民正确选取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各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含铝食品添加剂,严格控制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和添加剂量,并将所有经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