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无法取出12315维权换新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张楠)近日,丰南区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因新手机装卡后无法取出的纠纷,经调解经销商已为消费者更换新机。
6月17日,丰南区工商局12315接到申诉电话,消费者称:6月11日,他从丰南区某手机商城购买一部价值为2499元的手机,使用时发现手机卡无法取出,要求更换新机或者退货。
接申诉电话后,丰南胥各庄分局工作人员找到该手机商城负责人,并对其讲解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内容,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一部同型号新机。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