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建筑项目骗取工程保证金被抓
(记者卢山 通讯员杨帆)近日,高新分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董某(男,57岁,丰南区人)已被抓获归案。
自2013年11月至今,高新分局刑侦大队相继接到多家建筑公司报案称:2012年11月份至2013年5月份期间,被唐山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构公司)董事长董某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交纳保证金为由,骗取人民币累计200余万元。
接报后,高新分局立即抽调民警展开侦查工作。经细致调查、大量取证,查明该虚构公司董事长董某利用与唐山另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真实公司)作废无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和《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等文件,谎称自己拥有该公司股权及该公司名下的176亩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权,虚构所谓的“东港家园”居民小区开发项目,对外大肆招揽建筑工程承包商,签订虚假《工程承包合同》,收取工程保证金。董某先后骗取4家建筑公司保证金累计200余万元,所得赃款悉数挥霍。
查清案件事实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抓捕工作。董某为逃避打击,四处藏匿。6月25日,办案民警在唐山火车站发现其行迹,并在铁路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将正欲逃往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抓获。经审,董某对其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