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贺猛 王海波)近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深夜突击,查处榛子镇地区一家违法生产的球团厂,将违法责任人刘某某(男,42岁,滦县人)抓获归案。
7月19日,环安大队接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的举报线索称,滦县榛子镇一带有多家球团厂未经环境评估审批擅自生产,随意排放污染物,给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该队于7月21日20时许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专项行动,旨在有效打击“十五小”企业为逃避检查而采取夜间生产的违法行为。21时许,民警在榛子镇北河南庄村西发现一家小球团厂正在生产,遂对该厂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厂在被环保部门断电停产的情况下,利用自备的柴油发电机擅自从事铁球烧结生产,随意处置煤气发生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废煤焦油。
环安大队遂对该厂工人了解相关情况并传唤该厂负责人刘某某到滦县公安局接受询问。经询问,刘某某对其利用柴油发电机擅自生产及非法处置废煤焦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渣)属于危险废物,随意处置煤焦油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环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下一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将根据省厅提供的举报线索继续开展核查行动,给当地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