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
关于办理暑期进入秦皇岛车辆《安检证》的公告
为方便群众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8月1日至8月31日,我市进入秦皇岛市域车辆(以下简称“进秦车辆”)需办理《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境内由京哈、唐津、承唐、长深、京哈高速迁西支线、迁安支线“进秦车辆”及乘车人员,需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乘车人居民身份证,统一到京哈高速199公里处迁安出口警务站办理《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
二、我市境内由沿海高速“进秦车辆”及乘车人员,需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乘车人居民身份证,到沿海高速各警务站办理《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
三、汽车客运场站“进秦车辆”在各客运场站办理《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
四、有承揽进入秦皇岛旅游包车业务的旅行社“进秦车辆”,到就近客运场站警务站办理《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就近没有客运场站警务站的,由属地派出所办理。
五、党政机关“进秦车辆”到市、县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办理《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
六、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的“进秦车辆”可到属地派出所办理《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
七、遇有民警检查时,须服从指挥,将车辆停放至指定位置,出示《河北省进秦车辆安检证》供民警查验。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