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多次维修未果 消协耐心调解退全款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焦小波、赵秀娟)近日,丰润区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热水器多次维修未果要求退款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元。
2013年12月18日,消费者唐某从丰润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美的牌热水器,价值800元。使用不久,多次出现问题,已经维修过4次,期间多次联系经营者要求更换新机,遭到商家拒绝。
7月24日,丰润区消协接到消费者唐女士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商家取得联系,询问了相关情况,并咨询了有关技术人员,得知该热水器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之规定》的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