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鸿)见到舍友新买了一部万元的手机,男子崔某甚是喜欢,顿生贪念,趁舍友不在之际,偷走了手机。近日,崔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乐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14日上午11时许,乐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某钢厂职工王某报警,称8月10日晚上,在钢厂宿舍被盗一部三星2013手机,价值10000余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据事主王某描述,当日晚在宿舍跟舍友一起闲聊,期间王某出去了一趟,返回宿舍后,便发现手机不见了。民警调查后发现,与王某同宿舍的崔某有较大的嫌疑。8月15日下午3时许,民警将崔某传唤至刑侦大队。
经审讯,崔某(现年31岁,滦南县人)对盗窃王某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崔某让其家属将盗窃的手机交还到刑侦大队。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乐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