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商部门启动“先照后证”改革
煤炭开采等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行政许可
(记者志远 通讯员张宏凤)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省工商局的相关要求,我市工商部门从9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这是继今年3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工商部门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改革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此次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共有31项,这些事项将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也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机关均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办理营业执照后需要申领相关许可证件的,要主动提醒经营者到相关部门申领许可手续。
首批列入先照后证登记改革事项包括:煤炭开采审批、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涉及国土、农业、文化、卫生、旅游共11个部门的31项审批,随着这些审批事项由前置改为后置,将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限制条件,释放改革红利,为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拓宽了道路,也将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