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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警方顺藤摸瓜历时七年抓获嫌犯
发布时间:2014/10/3 21:37:03 | 人感兴趣

  (时方 丽丽)家住唐山市丰润区韩城的三名年轻男子,因为帮朋友出气,冲动鲁莽参与打架致人死亡,尽管逍遥法外逃避了近七年,最终还是被迁安警方追踪抓获,等待他们的不仅是家庭的凄凉和亲人的眼泪,还有法律正义的审判和漫长的牢狱之灾。

  9月2日,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案民警历时3个多月的不懈追踪,辗转两省多市,多次往返迁安、丰润和玉田,走访调查近百名群众,终于将涉嫌2007年“11.14”命案在逃的嫌疑人王某某(男,25岁)、刘某某(男,28岁)、薛某(男,30岁,三人均为唐山丰润区韩城人)抓获归案。

  命案嫌犯留下线索

  2007年11月14日晚,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某饭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受害人杨某与他人发生口角后引发双方数人斗殴,杨某被镐把打伤头部颅脑损伤死亡,案件升级为命案。案发后,迁安市公安局领导亲自上案,一线指挥,各警种和辖区派出所紧密衔接,协调联动,很快将案件引发者和组织者闻某某、韩某某(迁安市杨店子镇人,已被依法判处)抓获,批捕起诉后被迁安市人民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刑,案件初步告破。

  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参与滋事斗殴并致杨某死亡的还有3名涉案人员,但由于案发时这3个人刚到迁安打工,除了知道外号叫“小鸡屎、小新、山头”外,实际姓名、详细住址和其他信息一无所知,加之案件发生在晚上,这3个人的体貌特征也没人能够细致描述。为此,民警连续走访调查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也没能查出有利证据和线索。可是,这3个特殊的“外号”却深深印刻在了办案民警的心中,也正是这3个特殊“外号”成为了民警抓捕嫌疑的重要线索。

  坚持不懈苦苦追踪

  时光飞逝,光阴荏苒。伴随着紧张而忙碌的侦查办案,时间一晃过去了将近7年,当年侦办命案的民警有的已经调离,有的调整工作,还有的走上领导岗位,但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始终记得那3名嫌犯还没有归案。2014年5月份,曾经办理此案已升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侯均好得到一个重要讯息,唐山市古冶区男子孟某某知道“小鸡屎”等人情况。在主管副局长秦东、刑侦大队长雷志刚的密切关注下,副大队长侯均好带领精干民警果断深入古冶区围绕线索展开深入调查。

  经仔细调查核实,古冶区确有孟某某其人,因涉嫌抢劫、伤害已经被玉田县警方抓获归案。办案民警转战来到玉田县看守所,提审孟某某调查取证。经过民警一番政策攻心和不懈追查,孟某某承认2007年迁安“11.14”命案发生时,他确实到过现场,听说过“小鸡屎”等人,但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当年在唐山市某看守所服刑时,听同监室的姚某提过这些人,姚某是哪里人、干什么的记不清了。虽然深知取证工作异常艰难,但终究是离查证嫌犯近了一步,办案民警没有被困难吓倒,副大队长侯均好带领民警返回唐山市区,来到孟某某提到的看守所。可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顺利,因为时间太久,要想从几间档案室成千上万份档案中查找出一名拘留人员信息,实在是如大海捞针。侦查民警整整折腾了一天,由于信息模糊、线索不详未能有所收获,侦查工作几近中断。虽然案件再次陷入僵局,但办案民警仍没有气馁,更没有退缩,他们坚信肯定还会有其他线索,是不是提审孟某某时还遗漏了些什么?

  查实证据确定嫌犯

  侦查民警不厌其烦地多次来到玉田县看守所,继续提审孟某某。终于在一次聊天式问话中,孟某某提到前妻和姚某的妻子关系不错,当年还经常在一起打牌。民警决定对此线索展开深挖,几番打探得知孟某某的前妻已经改嫁山西。为了追踪取证,办案民警又千方百计联系上了远在山西的孟某某前妻,得知姚某妻子在唐山市路南区某地工作,很快民警顺线找到了姚某。在姚某处民警得知,他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小鸡屎、小新”等人,知道他们是丰润区韩城某村人,具体姓名不详,后来也没有联系。

  根据这一重点线索,中队长张志伟和民警邹广景、范爱军迅速驱车赶赴丰润区韩城某村,对“小新”等人具体情况进行秘密排查。经过深入细致的摸排走访,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终于查明该村刘某某与“小新”相近,提取户口信息组织孟某某等人辨认后,终于确定刘某某就是犯罪嫌疑人“小新”。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迁安市公安局决定对刘某某立即采取上网追逃。

  果断出击抓获嫌犯

  9月2日,迁安警方工作中得到准确消息,刘某某已经已经由外地返回韩城老家。刑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果断出击,全力实施抓捕,最终在刘某某家附近将其擒获。经突审,刘某某交待“山头”真名薛某,二人同村,“小鸡屎”真名王某某,是韩城人。9月4日,办案民警在唐山市区将另一嫌疑人薛某成功抓获。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迫于迁安警方强大的抓捕攻势,主动来到迁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至此,历时近七年的2007“11.14”命案涉案在逃人员全部到案。进一步审理查明,2007年11月14日晚上,闻某某、韩某某在迁安市杨店子镇滨河村某饭店吃饭时,与受害人杨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纠集人员滋事斗殴,闻某某、韩某某纠集刚到迁安准备打工的王某某、薛某、刘某某参与打斗,几人持镐把将杨某头部、四肢等多处打伤,致颅脑损伤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刘某某、薛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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