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远 张伟)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对因涉嫌盗窃罪的董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董某系沧州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两年六个月,出狱后来唐,目的就是为了盗窃宾馆前台财物。董某为了知道宾馆放钱的位置,谎称让前台服务员帮忙换钱,确认放钱的位置后便离开,等到深夜趁宾馆服务员睡觉之际盗窃前台财物。让董某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一犯罪行为被宾馆的监控录像全部记录了下来。2013年至2014年间,董某多次来唐盗窃宾馆前台,涉案金额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