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一日端掉三家非法炼锌窝点
(记者 卢山 通讯员 海波、李俊杰、刘强)近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加大对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的打击力度,一举打掉三家非法炼锌厂,为“2014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10月15日,该队民警在开展摸排行动时,位于雷庄镇沙河桥以西、雷庄镇某村南、九百户镇某村南的三家炼锌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对这三家炼锌厂进行检查,得知这些加工厂利用除尘灰从事炼锌生产,且环保手续均不齐全,对生产废物无防护措施,导致废物随意放置,造成环境污染,为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民警遂将三家炼锌厂的老板毛某、何某某、康某某带回局中进行询问。
经询问,三人对手续不全、生产废物管理不严格造成污染的行为均供认不讳,并保证立即对企业进行整改。目前,三家炼锌厂已停产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毛某、何某某与康某某三人已被该局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