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大力开展五项工作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记者 赵珺 通讯员 王基扬)11月7日,团市委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说明》和重要讲话以及王岐山同志发表的署名文章。会议紧密围绕市委书记焦彦龙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就共青团助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建设法治唐山展开热烈讨论。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活动,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引导青少年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依托红领巾小讲堂、“什么样的青春最美丽”大讨论等活动载体,塑造青少年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提供道德滋养。要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进农村、进社区、进厂企、进学校广泛开展说法、讲法、传法活动,使青少年耳濡目染法治、身体力行法治,让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要大力开展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重点,不断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切实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探索和完善青少年依法维权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机制。要大力加强共青团的制度建设,把法律规定、党的要求和团的职能有机统一起来,教育引导团干部做遵纪守法的先锋、做遵章守制的表率,努力打造一支懂法治、守法治、倡法治的青年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