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43项行政审批新政
平均减少审批时限33个工作日
(记者 王雪漫)我市在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实施43项改革新政,平均减少审批时限33个工作日,大幅减少了企业投资成本,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排名领先。
今年,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联合16个政府部门(单位)启动实施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了43项改革新政,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了再造,压时限、减环节、缩要件、优服务,使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出让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以划拨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18项,平均精简申请要件41个,平均减少审批时限33个工作日,互为前置事项为零。
此次改革重点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四个关键环节”,即前置条件环节、施工图审查环节、施工条件环节、竣工验收环节,通过实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对审批流程重新进行了再造,并将建设项目审批类型细化为3大类,即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出让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及部分核准类项目)、以划拨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及部分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同时,对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单独进行了流程设定。
通过改革,房地产开发项目,减少申请要件42个,比原审批时限减少56.6%;以出让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企业投资备案类和部分核准类项目),减少申请要件38个,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3.8%;以划拨形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部分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减少申请要件43个,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3.9%;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减少申请要件23个,比原审批时限减少64.8%。
为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还牵头将项目单位需要串联办理的14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施并联办理,取消互为前置的限制,实现了统一受理窗口一个窗口对外,多项审批事项一次办结,营造“无障碍”审批环境,打造“全共享”工作平台,形成“高效、透明、公正”的联合审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