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市区河道管理费的通告
市区各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市区河道管理费国税部门不再代征,改由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财政局代征,收费政策不变。从即日起请各纳费户到相应行政区域收费地点缴费。
路南区收费地址:路南行政审批大厅非税局窗口(万达广场路南财经大厦2层);联系电话:2205280、2205121。
路北区收费地址:路北行政审批大厅一层财政局窗口(学院路副36号);联系电话:7786017、7786021。
高新区收费地址:唐山高新区非税征收大厅(地税征收大厅非税征收窗口);联系电话:15373582090、18617515568。
唐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唐山市水务局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