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记者 今朝 通讯员 陆永来)12月4日是国家以立法形式设立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2月4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市司法局、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我市40家市直单位,在唐山抗震纪念碑广场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于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贾文雅,市政协副主席苏铁成到现场检查指导宪法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30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活动现场,由我市公、检、法、司、城管、工商、税务、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设立的普法展牌摆放整齐,广场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现场洋溢着浓浓的法治氛围。在本次宣传活动中,我市在纪念碑广场共出动普法宣传车辆40余辆,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悬挂法制宣传标语条幅30余条,展出展牌200块,数以千计的群众接受了法制教育。
另据了解,除本次广场大型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外,我市从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先后举办了学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积极参加了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及省法宣办在河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组织开展的“12·4”宪法知识网上答题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宪法进课堂”活动,新闻媒体制作播放了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电信、移动通讯公司向部分用户发送了普法短信,上述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构建平安和谐唐山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与保障作用。
我市各县(市)区、农场“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也于当日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