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黄豆酱改写“生日” 没卖完“迎来”万元罚单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江旭悦、杨国华)近日,玉田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经销涂改生产日期的过期食品案件,商家受到了该县工商局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李某于2013年10月20日用款5544元,从佛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黄豆酱77箱(72元/箱,12盒/箱),该批黄豆酱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10月18日。截至今年10月底,当事人已经售出黄豆酱75箱,剩余的2箱已经过期。11月初,当事人将2箱过期黄豆酱包装盒底部的生产日期喷码清洗掉,并利用喷码机在包装盒顶部打上新的生产日期(2014/11/15),对外进行销售。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已经以80元/箱的价格售出1箱涂改过生产日期的黄豆酱。案发后,其向购买者某超市召回了剩余的10盒黄豆酱,并将销货款退还给该超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玉田县工商局对其做出“没收、销毁过期黄豆酱22盒,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