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 付卫峥) 12月11日晚,唐山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起。
11日20时许,记者来到学院路长宁道路口,看到交警二大队民警已经展开查处行动。民警利用反光锥桶,在长宁道由西向东方向的4条机动车道隔离成两条,对过往车辆逐车筛查。20时30分许,一辆白色大众轿车沿长宁道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突然靠边停车。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赶到车旁,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1000-2000元罚款的处罚,并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时隔不久,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沿长宁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保时捷越野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说话时散发出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司机被罚款1000元,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据了解,在当晚的行动中,交警二大队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