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未过户 谎报警情被拘留
我市滦南籍一名女子卖车后未过户,以致频繁接到该车违章信息,因为害怕自己被追究责任,于是谎报了“车辆丢失”的警情。近日,该女子因谎报警情被唐山市高尚堡边防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
11月28日9时许,唐山市高尚堡边防派出所接到桑女士报警称,其价值近4万元的轿车丢失了。该所立即派警到“案件”现场展开调查。据桑女士介绍,11月27日晚22时左右,她把车停在了小区北门口,当时车钥匙忘了拔,车也没锁,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车丢了。
该所民警按照桑女士提供的车辆特征进行网上查证并开展大量的侦查工作。在随后的3天时间里,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车自今年8月底至案发时,一直固定行驶在丰润区某区间。后经调查核实,该车已于8月24日卖给了车贩子,后又经车贩子卖给了他人使用。期间,桑女士一直坚持自己的车被盗了。
12月2日,高尚堡边防派出所民警再次找到桑女士,并向其出示了民警调查到的物证,桑女士这才承认谎报了警情,并道出了原委。原来,桑女士确实是在8月24日将车卖给了车贩子并答应帮助处理违章,但没有过户。后来多次收到该车的违章信息,她害怕承担责任,听信他人建议“报警车辆丢失不担责”后,头脑一热就谎报了“车辆丢失”的警情,结果换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并罚款的处罚结果。民警提示,在交易二手车时,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卢海鹏 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