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好风尚 大家一起来点赞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李伟、赵春晖)12月12日10时30分许,滦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唐淑锦捡到了一个红色的钱包,当唐淑锦电话联系到钱包的主人时,失主竟然一直没发觉自己的钱包已丢失。
当日上午,张某来到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滦南县京东塑编厂换照业务,在办理完业务后不小心把钱包忘在窗口业务台上。工商局工作人员唐淑锦发现钱包后,四处询问,都没有找到失主。唐淑锦与工商局其他工作人员共同查看了钱包后,发现包内有几百元现金,几张银行卡和一张姓名为张某的身份证,唐淑锦找到了张某的档案,并通过档案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张某,把钱包物归原主。
又讯(刘倩、孙志红)12月10日下午,丰润区的林延辉女士专程带着感谢信和锦旗来到唐山市第七十五中学,对捡到自己钱包并如数奉还的该校八年级四班薛越同学表示感谢,夸赞她是拾金不昧的“小雷锋”。
原来,7日傍晚,薛越外出买东西,途经步行街广场时,发现路边有一个蓝色的钱包,询问周围的人都说不清楚。天渐渐黑了,薛越怕妈妈着急,只好带着钱包先回家。回到家后,薛越和妈妈一起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现金1260元、10张银行卡、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等。想到丢钱包的人一定很着急,薛越和妈妈决定马上按照身份证上的住址去找失主林延辉。当时是晚上6点多,刚巧白天下过一场大雪,娘俩儿顾不上天黑路滑,步行一个多小时,辗转两个小区找到身份证上的地址后,却被告知林延辉早已搬家。于是,薛越决定第二天把钱包带到学校,让学校、老师和同学帮忙寻找;薛越的妈妈也想发动朋友寻找。通过学校和派出所多方查找最终联系到了失主林延辉。林延辉接到薛越妈妈的电话时,非常惊喜,她激动地说:“若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自己的钱包丢了,真是太感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