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15日报道,全国已清理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且记者获悉,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以及涉及军事、外交、国家安全、机要等重要岗位任职。该办法自今年2月制定印发至今已近一年,明确规定出了“裸官”的范围界定和任职限制。我们看到,全国“裸官”清理取得了巨大成效,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被清理昭示了“裸官”治理的成果,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裸官”存在的数量之大、范围之广、隐患之巨、危害之重。
为官者既然已为官,就应当做到洁身自好,为众之表,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信念,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若整日只注意如何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如何掩饰非法所得,如何转移财产、家人,为以后找好出路,如此官员,谁能相信你能坚守为官本分,坚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恐怕也只会是为官一任,祸害一方吧。
中央大力治理“裸官”问题,让我们看到了我党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定决心,看到了我党清理官场歪风邪气的巨大魄力。而要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严格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申报执行工作的监督,出重拳严厉打击谎报、瞒报者,发现违规、违纪者就严肃处理,形成不可动摇的威慑力,坚持常态治理形成长效机制,防止“裸官”风声过后死灰复燃,才能真正起到震撼“裸官者”藏污纳垢之心,引导官员思想,规范官员行为的作用。整治“裸官”要出重拳更要坚持长效。(情比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