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市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唐山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唐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我市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市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推进法治唐山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符合中央和省委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具体安排,切合唐山实际,对于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快法治唐山建设,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略,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唐山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这样的一个紧要关口,迫切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科技创新、构筑诚信社会,法治建设在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因此,加快法治唐山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唐山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样,创造唐山科学发展的新辉煌,就必须把法治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推动中央和省委精神在唐山落地,不断开创法治唐山建设新局面。
推进法治唐山建设,要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唐山的方向重点。推进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全面把握,又要突出重点。我们要把中央、省委的要求部署与唐山实际紧密结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依法治市的目标。要努力提高立法水平,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先行的基础上,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要坚持司法公正,不断完善司法管理和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构建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要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形成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促进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把科学立法作为前提、严格执法作为关键、公正司法作为最后防线、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才能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反映中央精神、体现唐山特点的依法治市之路。
不断开创法治唐山建设新局面,就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市的能力。领导干部在学法上要更加全面深入,真正懂得什么是遵纪守法、什么是违法乱纪,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思想深处树牢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绷党纪国法这根弦,把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护身符”;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争做法治型领导干部。各级党委要不断提高领导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好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法治建设各领域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唐山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法治建设蓝图绘就。让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唐山建设,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