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安树彦主持审议通过唐山市2015年立法计划等
(记者 今朝)12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张羽、王连灵、曹金华、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久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也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唐山市2015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唐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超收安排及备案事项的报告》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另发),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事项另发)和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事项。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所作的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唐山市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安树彦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说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深化调查研究,科学谋划人大工作;要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注重以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要把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安树彦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近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通报精神、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深入反思,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坚守党纪国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安树彦指出,即将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认真总结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今年的工作,确定2015年全市工作目标任务。大家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参加会议各项议程,把全市的经济社会建设谋划好,把人民的切身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把会议开成风清气正、团结务实、加油鼓劲的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