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该院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以原审判决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中国法院网)
我们在庆幸呼格案终于沉冤得雪时,也不得不陷入沉重的深思:世上究竟还有多少呼格?还有多少含冤入狱的年轻生命被所谓的“严打”失去了美好的青春年华?
从案发到执行死刑,只隔了62天。这个速度,无论怎么衡量都快得惊人。我们希望,并不只是真凶出现,冤案才能昭雪;并不只是迎合“严打”,才能做出“功绩”。
直至今天,我依然相信司法的公正,相信法律的严明,只不过,在法律公正的戒尺背后,我们希望能看到的,是更多的透明化执法,而不是为了办案速度草草了事;是真正的依法治国,而不是面子工程。
呼格吉勒图案的重见天日,并非法律自身起了作用,而是源于政治气候的推动。呼格吉勒图死于政治(严打),“生”于政治,相形之下,呼格父母的努力,好心人的帮助,法律的有效运转,都显得卑微而渺小。
所以,呼格吉勒图案远没有结束。我们需要解决的,仍然是冤案背后的制度困境,是架构的建立,是制度的设计,用制度防止人作恶,这是依法治国精神的精髓。
(剑雪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