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信息网
唐山
您的位置:唐山信息网 > 唐山新闻资讯 > 唐山
雷克萨斯剐撞奔驰后逃逸罚款1000记12分拘留15日
发布时间:2015/1/20 14:52:41 | 人感兴趣

雷克萨斯剐撞奔驰后逃逸

逃逸驾驶人被处罚款记12分 行政拘留15日

   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剐撞一辆奔驰轿车后,竟然逃逸。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破获该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驾驶人已被行政拘留。

  据介绍,2014年11月20日,122报警中心接到一位女士报警,称其奔驰轿车在大里路兴源道口西侧停放时,被他车剐撞,肇事车辆不在现场。接报警后,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对逃逸车辆、驾驶人展开查找。经大量走访摸排,并调取相关路口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存在重大嫌疑,并掌握了该车的相关信息。找到嫌疑车辆后,办案民警经进一步查验、询问,确定该车正是肇事逃逸车辆。事发当天,张某驾驶雷克萨斯轿车在便道行驶时,与停放的奔驰轿车发生剐撞后逃逸。经认定,该起事故中,雷克萨斯轿车承担全部责任。经公估,奔驰轿车估损金额为16100元。

  交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雷克萨斯轿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以下,已被交警部门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

  交警提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莫心存侥幸,逃避责任,否则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下,处5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拘留15日;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以下,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拘留15日;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仅造成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不含),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拘留15日;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人员伤亡尚不构成犯罪,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拘留15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被扣证,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尤其是与停放车辆发生事故应该怎样处理呢?交警二大队民警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对方车内无人的情况下,应积极保护事故现场,保留证据,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22报警,由事故民警到现场后做进一步处理。

  (旭东 季男 魏伟)

网站备案:冀ICP备18033322号-4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连接 | 留言反馈 | 人才招募 | 网站地图 | 唐山热门关键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26 www.china031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唐山信息网 隐私政策 服务协议 技术:唐山网站建设 冀公网安备13024002000481号
Published at 2025/12/1 2:09:52,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