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攻坚 连续督办1号提案
编者按:
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民进唐山市委提出了《关于继续加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此建议再次被确定为2014年度市政协1号提案。为了推动1号提案落实,市政协演好连续剧、唱好大合唱,先后三次召开全市性工作推进会,由主席领衔挂帅、各位副主席分工负责,组织220余名委员深入重点企业、县(市)区开展督办活动25次,提出意见、建议200多条。各县(市)区、各承办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采取市场、法规、行政等综合有效手段,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治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去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上一年增加29天,重污染以上天数减少15天。1月16日,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九次常委会议,听取了迁安市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唐钢四个1号提案重点承办单位的情况汇报,现将四个重点承办单位承办落实市政协1号提案的做法刊登,以飨读者。
围绕市政协1号提案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市环境保护局
对做好市政协1号提案的承办工作,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项会议传达1号提案部署会议和彦洪主席讲话精神,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一)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在省达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行业治理的基础上,将焦化企业纳入综合整治,企业数量由省达94家增加到128家,治理项目由省达265项增加至611项,增加了重点行业除尘升级改造任务,将整治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装备。2014年,累计完成治理项目725项,重点行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分三批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开工建设等187家电力、焦化及球团竖炉企业征收了差别电费或3,4-苯并芘排污费,累计征收差别性电费5927万元;对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不达标排放的53家企业及装备实施停产治理,倒逼企业实施综合治理,达标排放。
(二)强化总量减排治理攻坚。按照省达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的要求,积极谋划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实施减排项目844项,强化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治污设施运行监管,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预计可净削减化学需氧量4946.55吨、氨氮468.11吨、二氧化硫52305.51吨、氮氧化物36441.97吨,能够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提前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三)加强燃煤污染综合整治。通过清洁能源改造、集中供热并网等措施,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718台;加快洁净型煤推广,完成市中心区4家洁净型煤生产配送点建设,建成3个检验机构,新增14台煤检设备;发布了《禁止销售使用高硫燃煤和焦炭的通告》,成立煤炭管控协调办公室,加大对经销、使用、运输不合规煤炭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减少燃煤散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开展散料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料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完成226家散料堆场整治和82家混凝土搅拌站、17家企业料场封闭治理;开展采石场和铁矿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对287家采石场和17家铁矿实施关闭取缔并进行矿山生态恢复;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完成4220万平方米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施工扬尘治理硬件达标率97%以上。
(五)实施机动车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环保尾气检测机构建设,建成检测机构25家、检测线62条,发放环保标志97.5万枚;累计淘汰黄标车7.1万辆,发放补贴资金6286万元;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完成18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集中开展整治露天烧烤集中行动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取缔流动烧烤摊点276个,完成838家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
(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34台(套),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覆盖率显著提升;对市区内重点行业18家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实施工况监控,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完成1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实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公布排名;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建成一级网格19个、二级网格228个、三级网格5709个,4个县(市)区成立了乡镇环保所(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七)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畅通12369环保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受理环境举报案件1122件,排查污染纠纷37起,全部按时限要求进行了办理、回访和化解,使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深入开展保障群众健康和“利剑斩污”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处罚124件,收缴罚款946.9万元;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办理治安案件166起,行政处罚212人,保持了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八)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加大环保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环境诉求。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公开、公布各类环境信息3000多条,受理网上咨询26条、回复投诉举报140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通过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2014年,监测天数365天,达标天数133天(一级天4天,二级天数129天)。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9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15天。六项监测指标全部下降:二氧化硫下降36%、二氧化氮下降13%、可吸入颗粒物下降11.4%、一氧化碳下降11.1%、细颗粒物(PM2.5)下降12.2%、臭氧下降16.7%,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达12.2%(省达任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