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判罚仨“老赖”为农民工追回工资三十多万元
(郭力榕)近日,迁西县法院审理了3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三十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魏某、刘某3人故意以逃避的方式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均较大,经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经县法院审理查明,3名被告均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行为已构成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审理过程中3名被告及时将工资款项交到法院,总计342373元。迁西县法院本着“打击和保护并重,防范与惩治并举”的原则,对三名被告分别判处2至6个月拘役并处2000至10000元人民币的罚金。
迁西县法院从严从快打击逃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类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