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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民生不停歇——唐山医保惠民行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5/1/22 10:40:57 | 人感兴趣

情系民生不停歇——唐山医保惠民行动纪实

  专稿 (张志辉 王琦 张维星 李昌建)今年的冬天格外暖和,阳光如缕,微风荡漾,很有些春天的意味。路北区龙东小区,几位老人一边晒太阳,一边唠家常。“听说了吗?咱们退休的,医保费交够一定年限后就不用再交了。”“早知道了,市委、市政府真是办了件大好事!”“我还听说,县里的在市里看病买药,可以使当地的医保卡了,我那亲家以后再也不用跑回县里报销了!”“还有,听说市政府发文件了,调整了好多医保政策,以后看病,更方便、更省钱了,真是雪中送炭啊!”“还有还有哪,政府现在正集中打击骗保套保呢……”近期,医保带给我们生活的变化再次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执政为民,当以民生为本;改善民生,当以惠民为重。医疗保险工作既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如何让唐山老百姓“疾有所医、病有所保”一直牵动着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们的心,一直都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2014年7月以来,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帮助下,主动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以问题为导向,向改革要动力,躬身落实“四个干”,树牢“情系民生、造福百姓”核心理念,攻坚克难,加速提质,围绕“顺民意、暖民心、解民忧”,开展了一系列医保惠民行动,打出了一套“调政策、推统筹、建制度、塑形象”的组合拳:实施职工医保“单基数”征缴,惠及全市1.2万家参保单位和150多万名退休人员;推行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参保居民“同城同待”;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本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异地居住(工作)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自付比例,将血友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简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参保手续;部署开展“2014打击套保骗保”专项行动;制定医保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约束;在全局上下倡导苦干实干,用一件件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温暖每一位参保人……

  安好社会“稳定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双改单”征缴,让企业和退休人员“减负”

  “真是太好了,以前做梦也想不到,像我这样的退休工人,以后不用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现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对我们老百姓真是越来越好啊!”今年62岁,家住路南区永乐园小区的李国林老人面对我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连说了几个“好”字。原来老李是原陶瓷集团的职工,自己缴纳了几年养老保险费后,在2012年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最让老李头疼的问题是:医疗保险费交到啥时候是个头?而2014年11月26日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彻底解除了老李的后顾之忧。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双改单”,即改变以往参保单位为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终身制”缴费办法,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最低缴费年限、实际缴费达到规定要求的退休人员,参保单位和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照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单基数”缴费政策不仅为企业和退休人员减轻了经济负担,而且充分体现了公平原则,不论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执行统一的最低缴费年限政策,最低缴费年限不因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而异。同时,“单基数”缴费政策充分体现了对老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照顾,医保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用来为老职工抵减一部分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因此,“单基数”缴费政策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退休人员经济负担的同时,有效解决了退休人员在因企业改制、破产倒闭等原因导致断费断保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起到了较强的社会“稳定器”作用。

  “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设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施“单基数”征缴,逐渐成为广大退休职工和企业关注的热点焦点。

  “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只要是让老百姓和企业受益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干、坚定不移地干成!”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横下一条心,在充分研判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把为企业发展减负松绑添活力,为群众生活减轻经济负担作为做好人社工作的“主攻”方向,将这项工作列为2014年六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2014年7月,“双改单”专题调研攻坚组成立。他们搜集整理了国内大量的文献资料与经验做法,调取了全市150多万职工的参保信息和500多万条就医信息,并对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参保单位做了精确测算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四套实施方案,并对四套方案的可行性和优越性进行了综合分析对比和数学模型验证,最终确定了一套“参保单位可承受、医保基金可持续”的“单基数”征缴方案。

  就制定落实此项政策,市人社局多次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进行研究讨论,每位班子成员都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分别征求了各类企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县(市)区政府、医保经办机构的意见建议。

  寒随一夜去,春随五更来。讨论稿经过反复修改,于2014年11月,在通过合法性审查后,经市政府十四届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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