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上海公布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称踩踏事件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报告建议,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
此报告给公众传递了两个最重要的信息,一是该事件是一起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这意味着必须有人为之承担责任;二是相关党政干部被问责,力度之大超出预期。
踩踏悲剧已经发生,问责官员之后更应该汲取教训。从根本上说应立足于顶层设计,重塑机制体制,比如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无论自发还是有组织的群体活动,都应该纳入法治轨道管理。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安全管理上,必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中央要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与水平,真正改变“条块分割、条线分割、各自为政”的管理弊端。
另外造成这起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在场的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应对公共场合突发事件的意识和技能。高度密集的人群,面对某个不期而至的外在干扰,瞬间就产生了集体性恐慌,进而演变为慌不择路地逃离,甚至在互相挤压中酿成大祸。而现场参与救援的只有三名护士和几名外国友人,其他人则缺乏相应的急救知识,只能束手待毙,无能为力。
就此而言,上海踩踏事故之后,我们每个人应当提高警惕,在一些出现人群拥挤的场合,别盲目扎堆,当出现人群混乱等突发情况时,也要冷静应对,学会自我保护。而相关部门也应重视民众应急和自救的教育,尤其应在学校普及这样的教育,让下一代从小养成自我保护的习惯和能力。同时,在学校之外,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公益宣传片等多元化途径,让民众深入了解缺乏避险知识给自身带来的危害,积极参与各种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毫无疑问,踩踏悲剧的发生,政府和公民都有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持之以恒的教育,更要靠完备的法律支撑。立法部门从制度层面对那些平时不守规矩、不守秩序的人加以规范。
当然,对这些官员的处分需要由法律党纪来决定,上海市已经对区委书记等1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处分,这也算是对社会的一个交代,但是此事对领导干部所带来的警示以及教育意义仍然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深思,凡是必有因果。
认定责任以及问责,也许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真正汲取教训,反思事件发生的各种深层次原因。因此,外滩踩踏事件,反思不能止于问责。(李学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