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30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树彦主任所作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建设法治唐山作为首要任务,扭住推动转型升级这个中心、突出全面深化改革这个重点、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根本,唱响“实干兴唐”主旋律,落实“四个干”机制,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唐山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增强履职能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为推动转型升级、再创唐山辉煌,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