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30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彦明院长所作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委决策部署,唱响“实干兴唐”主旋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履行法治唐山建设职责,为推动转型升级、再创唐山辉煌,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