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月我市收获11个“好天”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达16.3%
(记者 李响 通讯员赵丽辉、孙建东)《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2年来,我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65条措施,促进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好转。201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为7.3%、201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为12.2%,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月份,市环保部门监测天数为31天,我市二级天数达到11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天,而重污染以上天气则减少4天。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下降30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1%;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下降32u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3%;综合污染指数10.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8%。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达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