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月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月3日人民日报)
在开班式上,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荀子云,“法者,治之端也”,而法律的目的正应是让邪恶知其所畏,让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信仰的前提是学习和认知,并将认知上升为意识、思维、观念和行为。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必须加强对自己的法治教育,积累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信仰的关键。
尤其是基层干部处在为民服务的最前沿,一行一言都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及水平,体现着人民公仆为民服务的决心。因此,基层干部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谋事,才能有力的拉近基层干部与百姓的距离,增强干群情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地方的和谐稳定
依法治国,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依法治国的责任,要“挺身而出”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以上带下,带动全社会推进依法治国。(剑雪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