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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2/11 14:31:56 | 人感兴趣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83072件,同比增长31.86%;审执结66781件,同比上升9.86%,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7842件,同比增长25.73%;审执结7164件,同比上升24.72%。

  一、强化司法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我市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和“有为有位”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司法审判工作,为我市“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商事案件31241件,诉讼标的额166亿元。妥善审理各类借贷合同纠纷案件3884件,审结保险、票据类纠纷案件4515件,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持民间资本有效运行;审结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56件,支持和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主动将优质司法服务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对首钢京唐公司等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司法服务保障。举办“务实高效创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论坛,探索法院公正司法、政府依法行政与企业守法经营的良性互动机制。稳妥处置因压减过剩产能、企业破产重整、城市开发建设中引发的纠纷案件,支持传统产业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唐山建设,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932件,判处罪犯6059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和人身安全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050件1596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金融诈骗等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47件395人,规范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2件251人,其中包括北方瓷都集团腐败窝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大力推进轻刑快审工作,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3.65%。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坚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统一,审结行政案件636件,国家赔偿案件20件,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行政诉讼案件和解率达16.49%。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建立起常态化互动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编写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应对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参考。路南、路北、迁西、迁安等法院妥善处置化解涉及世园会征地拆迁和新城镇建设改造等引发的纠纷,有力推动项目建设进程,保障各方利益有效实现。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提高司法为民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认真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类案件,加大对民生权益的保障力度,审结民事案件20910件,诉讼标的额18.85亿元。其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征用补偿案件419件,交通事故、医疗、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10573件,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9918件,保障和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发挥诉讼调解效能,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9.65%。加强与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劳动仲裁机构联系,形成专业、高效纠纷调解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强化诉调对接,诉前、诉外化解纠纷15246件,减轻了群众负担;同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减、缓、免收诉讼费186万元。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同志到市中级法院调研时,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受理咨询32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优势,全力推动“一乡一庭”建设,注重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市新建人民法庭61个,新增人民陪审员697名,其中玉田、迁西、遵化、丰润等9个县(市)区实现了乡镇人民法庭全覆盖。玉田县标准化法庭建设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推行诉访分离运行模式,着力解决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大力推行判后答疑、申诉听证等制度,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建立涉诉信访信息数据库,设立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开展视频接访工作,实施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等专项行动,办结上级交转办信访案件257件。积极落实司法救济和纠错机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8.8万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2.5%。丰南、开平、滦南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三、深化司法改革,着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促高效,不断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制定审判管理制度,健全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司法公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效能。案件质效明显提升,一审案件发还、改判率大幅降低,正向排名全省第一,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推进司法公开。牢牢牵住司法公开这个“牛鼻子”,从创新机制入手,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已建成110个数字化法庭和13个简易庭审直播平台,互联网庭审直播378件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87966份,实现被执行人线索网上举报。在13项司法公开评价指标中,案件流程公开率、案件庭审公告公开率等十项指标位列全省第一,特别是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在全国387家中级法院中位列第18位。拓宽公开渠道,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法院信息,在全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名列前茅。

  深化执行改革。为破解执行难,推行执行队伍和案件管理新机制,形成五分局执行工作格局,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的有机衔接,探索主动执行新模式。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效能,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金融机构建成“点对点”查控网络。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在各类媒体公布“老赖”1450名,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执行。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拒执罪专项打击行动,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9027件,同比提高8.1%,执行标的额16.52亿元,其中近三分之一案件实现主动履行,推进了诚信体系建设。

  探索工作新机制。在全市法院开展一院一特色、一院一亮点、一院一品牌活动,积极打造工作特色亮点,引领推动审判和执行工作创新发展。累计形成创新成果20余项,市中院引入担保公司提供诉前担保,推行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预约查档和三方视频调解的做法在全省推广。玉田的“三级调控网络”、滦县的“模式化审判”、乐亭的合议庭负责制、曹妃甸审判服务工作站等创新作法得到省高院肯定。古冶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了综合环保法庭,探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理新模式,通过案件审理,增强了社会环保法治观念。路北法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民事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0.45%,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被省法院确定为试点单位,经验在全省推广。

  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着眼转变司法作风,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全年共有18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级法院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玉田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忠诚党的司法事业、坚守司法良知教育活动,强化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眼改进司法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予以改进。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吃空饷”、公务(警务)用车治理等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冷横硬推、慵懒散奢等不良作风,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选派一线法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3期1674人次,开展岗位练兵,定期举办法官讲堂,组织疑难案件会诊、观摩案件庭审,开展“十佳”“十差”裁判文书和年度十大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着力提升审判人员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高层次审判人员培养体系,加强与高校“学术交流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市中级法院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司法能力的做法在全国法院推广。建立科学的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干警爱岗敬业。

  强化司法廉洁建设。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控力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发挥兼职廉政监察员作用,实现一线监督。市中级法院处理投诉241件次,完成上级交办、转办案件36件。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一年来,全市法院齐心协力,奋勇争先,其他工作也取得了新进步。新闻宣传、计财装备、档案管理等工作位居全国先进行列,司法警察、调研、司法统计等多项工作也位居全省前列,整体工作实现了争先进位。

  过去的一年中,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多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493人次,向代表、委员寄送反映法院主要工作的专刊4900余份,为切实加强和促进法院工作提供重要保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案件质效、司法规范化、便民利民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六难三案”问题在个别地方、个别部位仍然存在;个别法官司法能力、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和转变;一线法官办案压力过大,案多人少矛盾仍很突出,等等。我们将继续努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贯彻落实推进法治唐山建设实施意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强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大刑事审判工作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着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相结合,通过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二、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持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机制,加强司法民主,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公正。

  三、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行立案登记制,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推进执行社会联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市法院打造“特色亮点工程”,抓好最高院在玉田法院开展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工作。

  四、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更好服务群众。以“一乡一庭”“法官进社区”为载体,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群众诉累。全面深化诉调对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有力保障。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推行法官遴选机制,坚持从优待警,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洁司法教育,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为把唐山建设成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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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5/12/1 11:13:05, Powered By WRMPS v6.5.0(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