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已经结业,在结业仪式上,刘云山强调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早在开班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便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可见,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有多重要,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若上梁端端正正,严格依法办事,不搞徇私舞弊,权力寻租那一套,想必下面的人即使有贼心也无贼胆,时日一长,便会带动官场的风气愈加清正,如此一来,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目标方可实现。
领导干部须做好尊法的模范。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仅仅遵守法律远远不够。遵法,更要尊法。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只有先尊崇法律才能认真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自觉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领导干部须做好学法的模范。有了对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的敬畏之心,接下来便是怎样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学好法律了。在中央雷霆反腐的高压态势之下,我们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已
没有那么多的应酬,何不利用这难得的省下来的时间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将其学懂,学通。一来,防止自己用到的时候临时抱佛脚,更重要的是,带动整个机关甚至下面的单位形成学法的良好氛围,岂不是一箭双雕之举。
领导干部须做好用法的模范。尊法,学法,最终是要做到能够熟练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法无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不管是在处理干部问题还是群众问题时,要严格以法律为依据和准绳。同时要在选拔和培养后备干部的时候,优先推荐那些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同志。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中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领导干部们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我们的社会才会释放更大的法治能量。
(张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