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惩治腐败要“标本兼治”,既要惩防并举肃贪腐,又要依法治腐建机制。“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是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他说,“政府系统要带头尊法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建立长效机制,让手握公权者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2月10日新浪网)
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一些行政机关违法决策、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执法中,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利等问题时有发生,更为可恨的是许多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还只是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违纪,并未违法。不得不说,若是领导干部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带头依法行政,这种现象是不会发生的。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带头学习、自觉学习、遵守和运用法律法规,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来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来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同时,必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切实保障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行政才能落到实处。要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所以,只有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意识,把依法行政作为拒腐防变的一剂“良方妙药”,规范权力运行,才能有效防治腐败,根除腐败滋生的温床。(剑雪封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