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全市工作大局,落实“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全省检察工作布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更加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公平公正、司法公开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向“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检察机关加速迈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准确把握“爬坡过坎、换挡提质”特殊阶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各项职能作用,主动作为,为全市“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服务。
(一)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投身平安唐山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审查逮捕2631件3580人、起诉4159件5996人。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黑恶势力、涉枪涉暴、“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批捕758人、起诉1124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批捕83人、起诉155人。特别是针对我市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实际,两级院成立专门办案组,起诉日昌连锁通讯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9亿元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4件70人,涉案总金额16.6亿元。在宝全房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协调有关部门为354名受害人挽回损失1.05亿元。全面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统一推行检察长、金牌检察官、业务专家接访约访制度,建立政法部门接访信息互通绿色通道,形成配合有力、流转顺畅的信访衔接机制,接待来访3600余人次,受理来信701件,均依法妥善处理。
(二)注重综合功效,促进环境治理。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密切协作,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2人、起诉78人,督促起诉18件,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1人。市院探索对环保领域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与市环保局建立了协同推进环境监察长效机制。
(三)强化源头治理,预防职务犯罪。持续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开展预防调查咨询239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41次,对唐曹铁路、世园会工程等82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跟踪预防。深化检察建议工作,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77件,帮助发案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在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中,丰南区院名列“十佳”。推进社会化预防,与市纪委联合举办4期“大钊讲堂”,检察官宣讲团先后在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进行法制教育20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6万人,最高检转发我市“预防职务犯罪进医院”活动经验。
(四)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关爱青少年成长。组织开展“检向未来”检校共建工程,设置适合他们身心特点的检察工作室,规范不起诉、训诫、不公开听证等特殊程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教育、挽救、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开展社会调查128次,提供法律援助74次,安排亲情会见145次。玉田、古冶等院被命名为“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路南区院“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五)延伸检察触角,服务非公企业。坚持同等对待、同等预防、同等服务、同等保护,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实施服务非公企业“百千万”工程,提供预防、惩治、监督、维权等全面服务。全市已建立“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站”150个,协助完善管理制度450项,通过法律服务为企业挽回损失1200万元。《检察日报》等全国多家媒体做了集中报道。
二、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办职务犯罪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要求,把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
(一)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查办职务犯罪265件367人,分别增长46%、22%。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91件258人、渎职侵权犯罪74件10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立查大案269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47人),增长74%。先后查办了农行南堡支行高志赞等4人挪用公款1.4亿元、国税路南分局王国栋等5人玩忽职守造成损失6400余万元等特大案件;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增长10倍。与市纪委配合,先后查办市空港城原党工委书记郑立波贪污受贿,市人社局原副局长李喜辰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批要案;在市院统一调配、统一指挥下,两级院156名业务骨干参办副省(部)级以上专案4件、承办厅处级以上专案10件,已立案正厅级2人、副厅级4人、县处级18人。中纪委、最高检、国家审计署、省纪委、省检察院对我市检察干警的政治品格、专业素质、顽强作风、奉献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二)整治重点领域见到实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在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加大查办力度。惩治工程建设、医药购销、金融保险及国企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了唐山建设物资公司原经理刘青春贪污案等89人。惩治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牟取私利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查办了国土南堡分局原局长谭家召受贿滥用职权案等109人。惩治教育就业、食品药品、社会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了市医疗保险事业局原局长田勇受贿滥用职权案等46人。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惩治涉农补贴、扶贫开发、征地拆迁环节的职务犯罪,查办了丰南区粮食局原副局长史光富挪用公款案等52人,切实维护了农村稳定,保障了农民权益。
(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改革相统一。正确把握办案尺度和力度,对危害改革发展的犯罪严肃查处,依法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注意保护改革者、实干者。严守涉企办案工作纪律,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三、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以办案促监督的意识,切实加大对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抓住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贿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提高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实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8件、撤案74件,追捕159人,追诉290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687件次,查处司法人员犯罪8人;健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机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对审判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畸轻畸重的判决提出抗诉,最高检肯定了我市刑事抗诉工作经验。
(二)探索工作新机制,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以“净化诉讼环境,规范出证行为”为突破口,加大对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抗诉案件质效。提请抗诉109件,提出抗诉2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督促履行职责317次,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70件。最高检转发了丰润区院通过公益诉讼为国家追偿损失的经验做法。
(三)坚持严纠深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为重点,坚决纠正刑罚执行中的违法问题。纠正监管活动违法287件,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不当279件,收监监外服刑条件消失的罪犯15名,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18件25人。在发现广东籍罪犯高国平被违法暂予监外执行后,市院组织冀东、滦南等院严查为其办理调监、减刑、保外就医中的犯罪行为,一举查办了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孙海等13人徇私舞弊、行受贿系列案件。最高检肯定了我市的工作成效,并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四、加强队伍建设,司法为民便民利民
牢记执法为民宗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带着深厚的感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
(一)强化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级院班子成员开展“一联五”活动,深入企业、农户征求意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虚心求教、寻计问策,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4件;直面突出问题,制定服务群众、维护民生的129项整改措施,畅通“最后一公里”。市院荣膺“振兴唐山先进单位”,路北区院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101个集体、11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锻造为民本领。组织干警进村庄、进社区,为群众上门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全员开展接访办访、释法说理、心理咨询等服务技能培训、竞赛72次;组织131名业务骨干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专题进修。检察干警在接地气中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在岗位练兵中增强了服务群众本领。市院和路北、开平、遵化、滦南等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严明检察风纪。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推进“一院一策”基层院建设、组织执法规范化抽样评估、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架起“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明案件质量责任,严肃执法履职作风”三条高压线,坚决纠正“四风”,工作效能持续提高,检察公信力大大增强。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节能示范机关”,丰南、迁西等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四)畅通便民渠道。敞开便民服务大门,两级院的检务公开大厅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做到了举报受理、控告申诉、律师接待、案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站式”服务。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查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办理机制,最高检转发了经验做法。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充分利用新媒体服务群众,两级院全部开通互联网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线服务群众,已经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69件、法律文书598份、重要案件信息110件。构建立体普法平台,综合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政务公开栏、户外显示屏、高速公路公益广告等载体,宣传检察职能和法律知识。我市在第三届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上介绍了经验。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向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转变执法方式、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还需解放思想,加大实践探索的力度;面对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的执法理念还有待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仍需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我市跨上了转型升级、再创辉煌的新征程。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探索新机制,唱响“实干兴唐”主旋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强市保驾护航。
围绕中心,服务全市大局。着眼立市立县大项目建设、打造综合贸易大港、临港产业聚集、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港城建设、以世园会为重点的城市建设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新举措、主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履职,建设法治唐山。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体系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正确对待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警示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
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的监督,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积极探索,保护生态环境。完善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犯罪问题。
执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紧紧扭住职业良知、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环节,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我市再创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