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一碎石场证照不齐照常生产
负责人被拘留10日
为掩人耳目,古冶一碎石场白天停工,夜间生产,在被查处后竟拒不执行。近日,该碎石场负责人被古冶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介绍,3月8日20时许,古冶区公安分局环安大队与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在对王辇庄乡长山沟村附近一碎石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碎石场正在进行生产,且没有任何防扬尘措施,产生大量扬尘,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经查证,该碎石场无环评报告和排污许可证手续,且生产过程中无任何防污染措施。古冶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拆除设备通知,但该厂拒不执行,晚上仍然开工生产。古冶区公安分局环安大队立即勒令该厂负责人高某停止生产,并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经查,违法人员高某系古冶区王辇庄乡人,他对自2015年3月以来,非法进行碎石料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2项之规定,该局给予该碎石场负责人高某行政拘留10日,工人王某、田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目前,3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韩娜 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