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增强消费维权意识
(记者 志远 通讯员 王秀梅、赵春晖)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滦南县工商局结合“12315护民生”“红盾护农”等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保障消费安全的市场环境。
该局发布农资消费警示,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提醒农民消费者在春耕备肥时提高警惕;开展12315宣传进商场、进超市、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五进”活动,执法人员走进县城金辉小区、银泰商场、超市、滦南第二农贸市场及各经营门店,向广大群众和经营者发放宣传材料,加强各行业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2015年宣传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社会环境。
3月13日,滦南县工商局、滦南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物价局等成员单位及多家企业在县城金辉广场开展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悬挂了宣传横幅,印制了宣传期刊、消费警示、新《消法》和即将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资料发放给过往群众,详细讲解新法的主要条款和规定,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设立咨询台,对群众的咨询和维权投诉,进行现场解答和受理;印制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信息公示制度》等资料,对工商制度改革中的“一条例五规章”进行宣传、解读。人民银行就“远离非法集资、共建和谐社会”内容进行了宣传;参加活动的供销大厦、联通、电信等企业分别对所经营产品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作出合法诚信经营的承诺。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