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娟)迁西法院以民为本,创新司法为民新渠道,为诉求群众提供贴心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
方便群众诉求。提供便民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向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提示书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提供笔、纸张、桌椅、老花镜等便民设施,对于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实行上门立案。实行公开审理,严格依法公告开庭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对符合旁听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发放旁听证或凭身份证直接参加旁听。推进网上公开,积极推行执行案件和裁判文书信息网上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了解案情和监督。
提高诉讼效率。一次性告知,在立案大厅,接待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事项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对材料不全的告知需补办事项,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引导到相关部门办理。快速审查立案,对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依法及时审查申诉或申请再审请求,符合条件的再及时立案。立、审、执一体化,实行立案法官案件负责制,法官对立案、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将案件审理与执行有机结合,对确实执行困难的再移交执行局专门办理。
严把办案质量。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每月对各类案件进行评查,并对各庭质效评查瑕疵错误、庭室及个人得分排名、单独民事审判收结案等情况在院公示栏公开。同时,召开案件评析会,对存在瑕疵、差错的案件逐案点评,由案件主办人、庭长、分管院长说明情况,作出检查,限期整改。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定期组织刑事、民事、行政、审监以及基层法庭进行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建立评审小组,现场打分点评,评选优秀法官以及优秀裁判文书和最差裁判文书。实行错案追究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工作原则,延伸司法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办理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